国家对贫困生,特别是家庭困难的本科学生,提供了多种资助政策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以下是对这些资助政策的详细归纳:
一、奖学金类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助学金类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其他助学金
部分地区或学校可能设立其他形式的助学金,如地方政府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助学贷款类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息: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贷款类型: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申请。
四、学费补偿与减免类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或代偿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
补偿或代偿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
减免对象: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
减免标准: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或代偿对象: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地方高校毕业生。
补偿或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中央高校),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五、其他资助政策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资助方式: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由学校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学有余力的高校学生。
资助方式: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校内资助
资助方式: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特殊群体资助
如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免费医学生等特定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涵盖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偿与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以及校内资助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贫困生本科资助,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对贫困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2024-11-2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