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免征税范围有哪些?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形,什么情况下免征企业所得税
2024-12-1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企业免征税范围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来确定。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归纳:

  企业免征税范围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

  其中,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所得,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如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此类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技术的转让收入。

  其他特定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形下,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情形通常涉及到国家政策鼓励或者扶持的特定行业、项目或者企业类型,例如:

  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以内的部分,还可以进一步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特定所得: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总的来说,企业免征税范围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形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企业的特定收入类型,也包括企业的特定所得以及国家政策鼓励或扶持的特定情形。企业在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当注意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申请手续。同时,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以便及时了解和利用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