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的条件、纳入程序及标准
一、监测户的认定条件
监测户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重点关注以下两类人群:
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且存在风险
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基准线(如2023年部分地区为7200元),且因各种原因(如市场波动、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农户。
典型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脱贫户中存在返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存在致贫风险的)。
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突发严重困难
农户人均纯收入虽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如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如因病总支出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农户。
典型类型:突发严重困难户(可以是脱贫户或一般农户)。
排除情形
以下情形一般不纳入监测范围:
整户外流半年以上的非农村常住人口;
家庭成员拥有高档消费品(如商品房、小轿车、工程机械等);
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
隐瞒家庭资产财产、虚报家庭开支、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
其他不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情形(如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子女完全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等)。
二、纳入监测户的程序
监测户的纳入需遵循严格的动态管理流程,主要程序如下:
农户申请与授权
申请方式:农户可通过书面申请、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拨打12317热线电话或向村委会递交申请等方式提出纳入监测的意愿。
授权承诺:农户需签署《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不识字者可委托他人代填,但需本人按手印确认。
入户核实
执行主体:由镇(街道)组织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街道)包村干部等至少两人到场,3日内完成入户核查。
核查内容: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等,并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表》。
信息比对
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如与公安、财政、工商等部门数据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村级初选与公示
民主评议: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会确定初选监测对象。
公示: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镇(街道)审核。
乡级审核
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县级审批与公告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街道)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结合信息比对等有关情况,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街道)。
以乡(街道)名义将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
系统录入与建档
由乡(街道)组织村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纳入监测户的标准
监测户的纳入标准需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收入水平:以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当地监测范围基准线为重要参考,但并非唯一标准。
风险类型:根据农户存在的实际困难(如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和潜在风险(如“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进行综合研判。
自主应对能力:评估农户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困难的能力,对确需外部帮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
动态调整:监测范围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调整一次,确保标准科学合理。
监测户的条件是什么,纳入监测户的程序和标准,监测户纳入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2026-01-0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