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认定程序,农户纳入监测对象的11种类型?监测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2026-01-0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监测户认定程序、纳入类型及可享受待遇

  一、监测户认定程序

  监测户的认定需经过严格程序,确保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风险线索发现

  农户自主申报:通过书面申请、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拨打12317热线电话等渠道提出纳入监测的申请。

  基层干部排查: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通过定期走访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育、医疗、民政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筛查出因学、因病、因灾等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农户。

  社会监督反馈:通过媒体监督、信访渠道、12345服务平台等,掌握群众反映诉求,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入户核实与承诺授权

  村级组织对风险线索进行入户核实,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表》,了解农户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

  农户签订《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

  信息比对与民主评议

  村级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乡镇审核与县级审批

  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审核批准。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结合信息比对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及时报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批准或授权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

  结果公告与系统录入

  乡镇将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公告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乡镇组织村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并建立相关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农户纳入监测对象的11种类型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农户纳入监测对象需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或出现突发严重困难,具体包括以下11类:

  家庭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收入低于当地监测标准,存在返贫风险。

  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但教育、医疗等支出负担较重的农户:虽收入达标,但刚性支出占比过高,导致基本生活困难。

  家庭收入来源发生变化导致收入明显减少的农户:如主要劳动力失业、产业失败等。

  脱贫时间靠后特别是2020年标注脱贫的脱贫户:脱贫基础相对薄弱,需重点关注。

  因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无法稳定外出就业、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产品滞销、产业就业收入占比低的农户:受市场或环境因素影响,收入不稳定。

  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的农户:因产业失败导致收入锐减。

  务工收入占比高但务工时间、收入不稳定的农户:依赖务工收入,但务工不稳定。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存在风险隐患的家庭:搬迁后就业或生活适应困难。

  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低保家庭经济基础薄弱,需动态监测。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无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需兜底保障。

  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农户:突发严重困难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三、监测户可享受的待遇

  监测户根据风险类型和实际困难,可享受以下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发展有支撑:

  产业帮扶

  种苗补贴:发展特色种养业且自行投入一定金额的,可获相应种苗补贴资金。

  电商补助:开办网店且交易额达一定标准的,可获一次性补助。

  产业奖补:通过合作社或企业带动参与产业项目的,给予分红或就业机会;自主发展产业的监测对象可获资金或物资奖励。

  就业帮扶

  交通补助:跨省务工的,按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按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标准补助。

  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劳务补助:县域内稳定就业的,可获劳务补助。

  金融帮扶

  小额信贷: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县级农业农村局给予全额贴息。

  医疗保障

  参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至75%。

  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65%比例救助,限额5万元。

  教育帮扶

  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每生2300元/年,中职助学金每生2300元/年。

  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1250元/年、中学每生1500元/年;非住宿生生活补助每生750元/年。

  雨露计划:中高职技术类学生每生3000元/年。

  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专科生、本科生每生20000元/年,研究生每生25000元/年,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兜底保障

  低保救助: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特困供养: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临时救助:遭遇突发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标准根据困难程度及类型确定。

  养老保险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

  住房安全保障

  危房改造补助:唯一住房被住建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的,可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标准为D级危房住建局补助2.5万元/户、农业农村局补助0.5万元/户;C级危房住建局补助0.5万元/户、农业农村局补助0.5万元/户。

  饮水安全保障

  饮水安全工程:确保监测户饮水安全,对存在饮水困难的,通过改造工程或配套设施解决。

  社会帮扶

  社会组织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商会、志愿服务团队等给予帮助,如捐赠物资、提供就业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