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因地区、学段、政策等因素而异。以下是根据不同地区和学段,对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标准的概述:
一、学前教育阶段
杭州市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000元,具体金额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河北省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000元,资金优先用于减免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普遍政策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待遇。对于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小学生为每年840元,初中生为每年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小学生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1250元(或1000元,视地区而定),初中生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150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也有相应生活补助。小学生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625元,初中生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750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普遍政策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平均每位学生每年2000元,用于学生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具体标准各市、县将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分2至3档。
特定政策
对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还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等项目提供资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
对于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免学费政策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免学费补助资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五、高等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在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其他资助项目
如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等,以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资助政策。
综上所述,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因地区、学段、政策等因素而异。建议家庭困难学生及家长密切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发布的资助政策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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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