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学生等级标准,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多少?特殊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2025-08-18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特殊困难学生等级标准、补助金额及认定标准

  一、特殊困难学生等级标准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通常被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特殊困难学生属于最高等级,其核心特征为:

  家庭经济状况极端困难:完全无力支付学习及生活费用,需依赖外部资助维持基本生存。

  典型群体:包括孤儿、烈士子女、低保户、特困供养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

  具体等级划分示例:

  特别困难(A级):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等。

  比较困难(B级):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父母双方残疾或务农、父母双方下岗(失业)且未能再就业、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等。

  一般困难(C级):家庭人均收入低且赡养老人负担较重、家庭有两名及以上子女就读且其中有一名及以上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父母一方残疾或下岗(失业)且未能再就业等。

  二、特殊困难学生补助金额

  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金额因地区、学校及政策而异,但通常高于其他困难等级。以下是一些地区的补助标准示例:

  幼儿园至高中阶段:

  幼儿园:每生每学年100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

  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或更高)。

  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学年230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

  大学阶段:

  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可享受最高档次的资助,如每生每学年2800元(具体金额因学校及政策而异)。

  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如扬州市对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免除学杂费、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和免校服费等全面资助。

  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对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的学生,提供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或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个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其他资助形式:

  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临时性或一次性补助。

  勤工助学: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报酬。

  三、特殊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特殊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

  家庭负债严重,因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导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特殊群体身份:

  属于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等重点保障对象。

  突发状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干旱等)导致财产严重损失,短期内无法恢复。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等)需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负债累累。

  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如主要劳动力伤亡、失业或刑事案件)导致收入中断。

  其他特殊原因:

  家庭成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履行能力。

  因法律纠纷导致财产被查封或冻结。

  其他导致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特殊情况。

  消费行为限制:

  无高消费行为(如频繁购买奢侈品、过度娱乐消费、使用高档电子产品等)。

  日常生活节俭,衣物、用品等明显低于同龄人平均水平。